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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025-08-21 04:50:19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江苏省本省企业,必须经南京市公安部门备案,须提供有效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应为PDF盖章版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